(二十三)加强科技信息保障。开展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配备音视频指挥调度等设施设备。推进应急数据汇聚服务、应急管理指挥调度等项目建设。加大智慧消防、消防大数据平台、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市级预警中心建设应用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政务信息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分工负责)推动煤矿加强采掘智能化、火灾预测等智能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督促企业落实)
(二十四)强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体系。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二十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先进典型宣传,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推动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纳入市县党政正职等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体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等现场培训和实操实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省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有力有效
(二十六)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物资保障。开展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加快补齐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短板。支持国家消防救援局山西机动队伍建设。争取国家中部航空救援支队落地我省。推进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山西储备中心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拓展储备方式,加大储备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七)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修订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各级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年内各级政府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省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八)积极应对处置事故灾害。健全应急指挥工作机制,严格值班值守,强化事故信息和灾情报送,加强应急调度,强化应对准备,遇突发情况能够协调联动、高效处置,及时救援救助。(省有关部门负责)
七、严格调查评估和巡查考核,倒逼制度措施落实落细
(二十九)从严开展事故调查和灾害评估。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评估。对较大事故调查挂牌督办。采取下发事故通报、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省安委办、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等部门负责)
(三十)加大考核巡查力度。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范围,推动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组织考察、评优评先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将“多通报、多发督办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生产督查巡查长效机制。(省安委办和省有关部门负责)